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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 贵州进行时 环保督察第十一天办结843件群众投诉
来源:bob手机app  添加时间:2024-08-12 10:33:40

  5月7日,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共计92件(有2个问题重复投诉11次)。其中:贵阳市52件,遵义市17件,黔东南州5件,毕节市4件,黔西南州4件,铜仁市3件,黔南州3件,安顺市2件,六盘水市1件,威宁县1件,贵安新区、仁怀市均为 0件。涉及水污染类32件,大气污染类32件,噪音污染类20件,固态废料类2件,其他6件。

  截至5月6日晚8时,我省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十一批案件共计1187件,重点案件151件,一般案件1036件。其中:贵阳754件、遵义125件、六盘水市80件、安顺26件、毕节市75件、铜仁市34件、黔东南州30件、黔南州23件、黔西南州19件、贵安新区3件、仁怀市7件、威宁县11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281件、大气污染213件、土壤类1件、生态破坏68件、重金属污染3件、垃圾污染136件、噪声污染396件、油烟污染121件、扬尘污染147件、其他226件。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的1187件(实际交办1189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办结843件。其中贵阳市545件,遵义市86件,安顺市19件,六盘水市54件,毕节市50件,黔东南州24件,黔南州17件,黔西南州13件,铜仁市19件,贵安新区2件,仁怀市5件,威宁县9件;正在查办346件。

  黔东南州接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年4月27—5月6日交办信访件29件。其中电线件涉及到黄平县)、雷山县3件、台江县1件、黎平县2件、镇远县2件(其中1件涉及岑巩县企业)、从江县2件、天柱县1件、麻江县1件、施秉县1件、丹寨县1件和三穗县1件。

  截止5月6日,黔东南州已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24件。全州共实施责令整改131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42.25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12人,问责1人。

  凯里市嘉源香料厂废气污染该厂自2013年进行生产,污染严重。政府征求意见,群众都签字同意搬迁,却未见动静。周边的学生都觉得呼吸障碍,顺风的方向有臭味,招工都不用当地人,化工原料臭味刺鼻,几乎没办法居住。当地4、5000人联名签字的材料会寄到邮政邮箱,望上级重视,予以解决。

  一、环境信访件调查情况: 2017年5月1日,由王建勇副市长、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由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政府征求意见,群众都签字同意搬迁,却未见动静。(不属实)万潮镇未以政府名义开展过类似的征求意见。2.顺风的方向有臭味(属实)。3.周边的学生都觉得呼吸障碍。(不属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万潮中学有2公里,没影响到周边的学生。4.招工都不用当地人,几乎没办法居住。(不属实)凯里市有14人在该厂就业,其中万潮镇2人。5.化工原料臭味刺鼻化工(属实),6.当地4、5千人联名签字的材料(4、5千人的人数不属实,该村实际只有1800多人,联名信件中只有213人)。 二、公司基本信息调查情况: 1.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该厂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日通过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凯环函〔2011〕263号),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9日投产,2013年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号为((凯环复〔2013〕47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5,有效期为2016月2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生产原料: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原料为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项目主要工艺:原料—精馏塔—回流—冷却—产品—真空泵—成品—检验(合格外售)。年产200吨洋茉莉醛生产线已报批环评手续,批复文号(黔东南环审〔2016〕1号),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2.具有挥发性原辅料: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其中杉木油属于油脂;柏木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清澈液体,主成分为柏木脑、α-和β-寸白木烯、罗汉柏烯,具有挥发性;山苍子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主要成分为羰基化合物(以柠檬醛计)≥66%(主要成分是柠檬醛,含量约达60%-80%。其它成分包括甲基庚烯酮,香茅醛,香茅醇,蒎烯,柠烯,1,8-桉叶素,莰烯,芳樟醇,2-甲基-2己烯-6-酮,樟脑,黄樟油素,橙花醇,香叶醇,松油醇,乙酸香叶酯,丁香酚,对伞花烃等,),具有挥发性。具有挥发性产品:甲位烯、清水杉木烯、清水柏木烯、清水岩柏烯、清水柏木油、柏木烯、柏木油、精制脑油、脑油、脑粉、桉叶素,均具有挥发性。刺鼻性情况:该公司原料经精馏提纯后的其产品,其原料为天然香料初级产品,原料及产品本身基本都具有一定的挥发性;部分气味有一定刺鼻性;主要产生挥发性气体的生产环节为:进、出料环节,包括离心环节、原料抽取和产品盛装环节,其它生产环节如有未密闭或“跑、漏”情况,也会有少量挥发性气体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导热油加热炉燃煤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车间及布局:无组织排放车间为生产车间,其布局为一个整体车间,具体环节为:进料环节→离心环节→原料抽取→产品盛装环节→出料环节。

  3. 呼吸障碍情况:5月5日,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已经制定出台监督性监测方案(凯环监〔2017〕303号),但现在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无法开展监测。方案明确待企业整改完成,并正常生产后,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监测期间,因市环保局监测站无恶臭污染物监测资质,将邀请黔东南州监测站支持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完成恶臭污染物无组织的监测工作。

  1.2017年5月1日,王建勇副市长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委托组织炉碧经济开发区、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召开现场专题会议(凯府专议〔2017〕146号),会议明确成立环境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王建勇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嘉源香料污染问题进行核查;万潮镇牵头组成专班,立即开展舆情管控工作,从群众中推选一至两名村民为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工作。

  2.经调查核实:该厂生产过程中部分挥发性气体及气味通过车间大门和门窗向外散发和排放。凯里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1日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凯环责改字[2017]19号),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并于2017年5月1日对该厂进行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凯环罚(听)告字[2017]10号),处以3万元罚款。

  3.5月2日下午3点罗杰市长组织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和市安监局召开现场专题会(凯府专议〔2017〕152号),会议明确:一是调整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王建勇、炉碧管委会副主任钱力为副组长,成员增加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二是结合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按要求报送材料。三是组织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开展回访。四是对整改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实施问责。

  4.2017年5月3日,炉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万潮镇人民政府组织劳动桥村附近5个组的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入户回访(32人)了解村民诉求,回访后召开工作处置专题会议(炉碧管专议〔2017〕19号),会议明确:一是同意企业请专业机构编制整改方案,二是整改完成和验收合格后,报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如周边群众对整改结果不满意,则动员企业搬迁。

  5.该厂已于2017年5月1日自行停产进行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炉碧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整改。

  6.2017年5月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整改情况就行了后督察,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7.凯里市环保局再次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设有生产废水排口。在村干和村民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该公司的原料及产品进行采样封存,送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进行毒性分析和检测。企业已请专业机构对该企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异味编制治理方案,整改时限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期表以治理方案中的工期表为准。

  2017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线位群众联名反映:黔东南州凯里市嘉源香料厂严重违法排放污染物,违法排放有毒气体、违法向河流排放有害污水,要求嘉源香料厂搬走。

  一、环境信访件调查情况: 2017年5月1日,由王建勇副市长、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由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政府征求意见,群众都签字同意搬迁,却未见动静。(不属实)万潮镇未以政府名义开展过类似的征求意见。2.顺风的方向有臭味(属实)。3.周边的学生都觉得呼吸障碍。(不属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万潮中学有2公里,没有影响到周边的学生。4.招工都不用当地人,几乎无法居住。(不属实)凯里市有14人在该厂就业,其中万潮镇2人。5.化工原料臭味刺鼻化工(属实),6.当地4、5千人联名签字的材料(4、5千人的人数不属实,该村实际只有1800多人,联名信件中只有213人)。 二、企业基础信息调查情况: 1.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该厂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日通过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凯环函〔2011〕263号),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9日投产,2013年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号为((凯环复〔2013〕47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5,有效期为2016月2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生产原料: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原料为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项目主要工艺:原料—精馏塔—回流—冷却—产品—真空泵—成品—检验(合格外售)。年产200吨洋茉莉醛生产线已报批环评手续,批复文号(黔东南环审〔2016〕1号),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2.具有挥发性原辅料: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其中杉木油属于油脂;柏木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清澈液体,主成分为柏木脑、α-和β-寸白木烯、罗汉柏烯,具有挥发性;山苍子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主要成分为羰基化合物(以柠檬醛计)≥66%(主要成分是柠檬醛,含量约达60%-80%。其它成分包括甲基庚烯酮,香茅醛,香茅醇,蒎烯,柠烯,1,8-桉叶素,莰烯,芳樟醇,2-甲基-2己烯-6-酮,樟脑,黄樟油素,橙花醇,香叶醇,松油醇,乙酸香叶酯,丁香酚,对伞花烃等,),具有挥发性。具有挥发性产品:甲位烯、清水杉木烯、清水柏木烯、清水岩柏烯、清水柏木油、柏木烯、柏木油、精制脑油、脑油、脑粉、桉叶素,均具有挥发性。刺鼻性情况:该公司原料经精馏提纯后的其产品,其原料为天然香料初级产品,原料及产品本身基本都具有一定的挥发性;部分气味有一定刺鼻性;主要产生挥发性气体的生产环节为:进、出料环节,包括离心环节、原料抽取和产品盛装环节,其它生产环节如有未密闭或“跑、漏”情况,也会有少量挥发性气体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导热油加热炉燃煤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车间及布局:无组织排放车间为生产车间,其布局为一个整体车间,具体环节为:进料环节→离心环节→原料抽取→产品盛装环节→出料环节。

  3. 呼吸障碍情况:5月5日,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已经制定出台监督性监测方案(凯环监〔2017〕303号),但现在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无法开展监测。方案明确待企业整改完成,并正常生产后,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监测期间,因市环保局监测站无恶臭污染物监测资质,将邀请黔东南州监测站支持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完成恶臭污染物无组织的监测工作。

  1.2017年5月1日,王建勇副市长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委托组织炉碧经济开发区、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召开现场专题会议(凯府专议〔2017〕146号),会议明确成立环境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王建勇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嘉源香料污染问题进行核查;万潮镇牵头组成专班,立即开展舆情管控工作,从群众中推选一至两名村民为代表做监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工作。

  2.经调查核实:该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部分挥发性气体及气味通过车间大门和门窗向外散发和排放。凯里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1日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凯环责改字[2017]19号),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并于2017年5月1日对该厂进行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凯环罚(听)告字[2017]10号),处以3万元罚款。

  3.5月2日下午3点罗杰市长组织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和市安监局召开现场专题会(凯府专议〔2017〕152号),会议明确:一是调整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王建勇、炉碧管委会副主任钱力为副组长,成员增加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二是结合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按要求报送材料。三是组织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开展回访。四是对整改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实施问责。

  4.2017年5月3日,炉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万潮镇人民政府组织劳动桥村附近5个组的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入户回访(32人)了解村民诉求,回访后召开工作处置专题会议(炉碧管专议〔2017〕19号),会议明确:一是同意企业请专业机构编制整改方案,二是整改完成和验收合格后,报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如周边群众对整改结果不满意,则动员企业搬迁。

  5.该厂已于2017年5月1日自行停产进行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炉碧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整改。

  6.2017年5月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整改情况就行了后督察,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7.凯里市环保局再次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设有生产废水排口。在村干和村民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该公司的原料及产品做采样封存,送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进行毒性分析和检测。企业已请专业机构对该企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异味编制治理方案,整改时限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期表以治理方案中的工期表为准。

  2017年5月3日,我县接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第07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早上8:30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环保、国土、农业、林业、工信、国资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和办结时限,期间,分管副县长召开三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转办件整改工作。

  1.经查,所反映红砖厂为贵州磷江页岩砖厂,位于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摆地组。现场调查时,该厂已停产。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批复单位:麻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批复时间:1993年8月27日,设计年产2000万块页岩砖),2008年9月,瓮福集团将企业资产移交麻江县国资办。2009年县国资办承包给罗华盛经营,为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2015年承包人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2016年2月建成双碱法脱硫除尘烟气治理设施1套,并投入运行。因未验收备案,2017年4月20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麻环改字﹝2017﹞90号),责令停止生产。2017年4月28日,因该厂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麻环改字﹝2017﹞91号),责令限期整改。目前,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在整改中。

  2.经查,该企业建厂初期,生产烟尘排放污染对当地庄稼生产造成损失。承包经营后,对烟气排施设施进行净化改造处理,对农户的水稻、玉米种植影响明显减少。在对贤昌镇摆地、官坝组所涉14.86亩耕地13户农户走访调查中,部分群众口述减产50%、部分口述减产30-50%,部分口述未见影响。在对贤昌镇摆地组25户走访调查中,3户反映企业烟尘对树木没影响,22户反映企业烟尘对树木有影响,影响情况主要是树木生长缓,茶子树很少结果。现企业每年按100-300元/亩不等标准对8.76亩农作物损失进行补偿,按200元/亩对20亩林木损失补偿。

  3.经查,该镇高枧村、贤昌村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6起,涉及罗华盛、周茂凯、周茂坤等人,其中:高枧村摆地组1.43亩,高枧村摆地组和尚坡3.18亩,高枧村老娃冲组0.38亩,高枧村榜上组29平方米,贤昌村一组8.25亩,贤昌村依寨组2.06亩。

  4.经查,贤昌镇高枧村存在非法取土情形8起,其中:高枧村村民吴顶国、韦福宣擅自占用耕地开采高岭土1起,高枧村王绍红、王飞非法取土(页岩)1起,高枧村李方扬非法取土(高岭土)1起,高枧村周茂凯非法取土(高岭土)1起,贤昌村秦主非法开采高岭土1起,贤昌村唐启平非法开采高岭土1起,麻江县磷江页岩砖厂承包人非法采取粘土1起,高枧村周茂凯周茂坤非法取土1起。

  5.关于群众多次信访投诉反映未果情况。共收到6次,一是2016年1月11日,接投诉现场核实,高枧村新桥组李方扬占用本村老洼冲组杨和军的老宅基地开采高岭土,县国土局依法扣押挖机,处罚款5000元;二是2016年1月12日,接贤昌镇政府移送件查明,贤昌村一组村民秦主进在对狗冲占本户管理林地挖路取土,县国土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经复查未发现有开采迹象;三是2016年11月18日收到县委宣传部转办件,反映309省道旁边约100米处非法取土的情况,经现场调查,无法查找当事人;四是2016年11月25日,接州林业局转办件,经查明,周茂坤非法开挖1.43亩林地,县林业局依法查处2350元,责令其恢复林地,目前已恢复;五是2017年2月12日接群众反映距309省道约100米处非法取土,查明非法取土人为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周茂凯、周茂坤,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取土行为,恢复植被;并立案调查处理。六是接举报称309省道(摆地和尚坡)旁3米处非法取土,2017年4月1日查明,非法取黏土人为罗华盛,取土面积约3亩,依法扣押非法挖取的300吨黏土,并对该非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根据县委书记王镇义、县长夏景卓指示精神,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周群一于5月3日8:30组织召开案件办理专题会议,县迎检办行文《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问题的通知》(麻环督办通〔2017〕39号)要求,涉及大气污染问题,由县环保局牵头对砖厂大气污染问题立即开展调查,依法查处,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涉及树木、庄稼损害问题,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林业局、贤昌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涉及非法开采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调查,依法查处,抓好整改落实,并要求在5月5日前完成整改。

  2.5月3日下午周群一副县长到现场主持召开调度会,对案件的办理作进一步安排部署。5月4日下午7点半,周群一副县长在5号会议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并对问题的调查、处理、整改、宣传和问责等作详细安排督促。

  3.经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核实,举报涉及的厂为贵州磷江页岩砖厂,位于贤昌镇高枧村摆地组,检查时已停产,该厂建设初期,烟尘排放对当地庄稼造成损失,也存在非法占用林地6起,非法取土8起,群众投诉6次。

  4.县环保局已依法对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行现场查封生产设备,下发处罚事先告知书,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落实专人跟踪,督促业主对烟气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整改,目前该厂正在按要求停产整改。一是已按要求安装配齐除尘脱硫喷头,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二是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投加药料,清除水池淤泥,增加脱硫除尘效果,减少污染影响。

  (1)对磷江页岩砖厂非法取土处理情况。一是对其在2017年期间非法挖取的300吨粘土作了扣押处理;二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取土行为并植被恢复。

  (2)对周茂凯周茂坤等人非法取土的处理情况。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损坏的植被恢复;二是对该非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施秉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案件承办组对贵州省黔岭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经调查,在小河沟(舞阳河支流)沿岸及水体未发现废机油排放现象及废机油残留物。

  2.该公司建有废机油收集池(2m3)1个,位于生活污水排口旁,现场检查未发现溢流、渗漏现象,在废机油收贮和转移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随生活污水外排的风险。

  3.该公司于2015年11月29日投入运营,2017年4月23日与有资质的遵义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4月23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签订《废矿物油收集转移处置合同》(许可证编号:G52008)。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4月23日产生的废机油一直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遵义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擅自将废机油交由无资质处置单位(个人)处置。

  4.该公司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4月23日非法销售废机油所得2840元(数据来源于该公司财务台账和票据),经询问有资质的遵义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我省废机油市场均价为2元/公斤,认定该公司共售出废机油1.42吨。

  1.5月3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明确由案件承办组(牵头单位:县环保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9部门组成;立即开展现场查处工作;5月4日,县委书记、县长到该公司就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现场督办,要求有关部门要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上级反馈。

  2.5月3日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符环评批复要求且未通过验收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施环责改字〔2017〕3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营业,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投入运营。5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止营业,已停止使用原废机油收集池并将对其拆除。现正在新建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机油贮存间;正在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县环保局5月4日对该公司非法转移废机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因该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5月5日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施环罚字〔2017〕4号),对该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目前已缴纳5万元的罚款。

  5月5日上午,三穗县由八弓镇党委书记杨用华、分管副县长王思红同志、组织县市场监督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大队、县环保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市场为防控禽流感休市后复市的临时点,并于2017年5月3日开市,新的交易市场已选好址,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修建。经调查核实有商贩在小区内营业屠宰鸡鸭。

  3.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的工作专班抓好整改工作,并下设过渡市场选址建设、思想疏导、责任追究、跟踪督办等工作组。

  4.明确了整改要求和后续工作:一是考虑到当日是传统节日(立夏),该鸡鸭屠宰市场于今天下午5点停止营业,做好清洁工作后,关闭市场;二是由常务副县长牵头重新选址(已选定于原磊鑫纸厂内),15天时间内组织修建临时过渡活禽交易市场并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同时加快规范化市场的建设推进;三是暂时休市,已发布休市公告,待临时交易市场和屠宰点建成后再复市;四是休市期间,由县委副书记牵头做好组织相关企业提供白条鸡、鸭供应市场需求工作;五是分管农业副县长牵头做好县内养殖户禽类供销工作;六是县委常委、八弓镇党委书记牵头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宣传工作;七是县纪委书记牵头做好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工作。

  5.5月5日下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县城区活禽交易市场进行继续休市的通告》《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渝都商贸城小区临时鸡鸭屠宰点的通告》。

  6.5月5日下午18点20,县分管副县长带队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三穗县渝都商贸城小区内活禽临时交易屠宰点已全面清理结束。

  7.5月6日上午9:00,由县委常委、八弓镇党委书记杨用华同志,副县长姜昌明同志牵头,组织环保、市监、住建、农业、物价、城管、卫监等部门与市场建设经营方、鸡鸭交易经营户召开见面会,通报渝都商贸城鸡鸭交易市场存在问题和县政府关于继续休市决定,对业主进行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并就业主提出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答复。市场建设经营方和鸡鸭交易经营户对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对损失赔偿答复表示满意。

  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苗寨建筑施工粉末、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导致河面油污污染;2.车辆鸣笛噪声污染;3.烧烤城油烟无措施直排外环境,造成油烟污染

  2017年5月5日雷山县接《关于转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任务的通知》(黔东南环督转第08号)后,雷山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第一时间作了批示指示安排,请西江园区办成立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作为调查工作组长,立即组织整改;随后上午11:20,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共同组织组织召开西江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县文体、县住建、县环保、县水务及西江景区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于12:45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下工作:1.由西江景区管理局会同县住建局对景区内在建施工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粉末排入河道,2.由西江旅游公司工程部作为管网修补部门,县水务、县环保对景区从1号风雨桥到干荣村沿线排水河进行管网排查,并对农家乐、住户管网排查,存在因管网破损,致使部分油污水流入河中;3.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问题,因近期景区内游客较多,部分住在景区内群众车辆进入,致使存在道路拥堵鸣笛现象;4.烧烤城油烟无措施直排外环境,造成油烟污染,因目前西江景区已正在规划酒吧烧烤一条街,未能统一规划,致使目前暂时烧烤点产生部分油烟影响周边住户和农家乐客栈。

  2017年5月6日上午11:00至下午17:00,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深入一线指导,由县环保局牵头,西江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及西江景区管理局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粉末、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车辆鸣笛、烧烤城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排查核实了解后,主要做了以下具体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1.2017年5月6日雷山县西江景区管理局制定了西江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雷西景发20179号);2.景区内工地粉末排入河中问题,已由西江旅游公司安排清洁工向沿河一线.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问题,已由西江旅游公司对破损管网正在进行逐步修复;4.车辆鸣笛,西江交警中队已设立警示牌,在各主要路段严禁鸣笛,并加大巡警街面巡查力度;5.烧烤城油烟污染问题,西江景区执法局已组织烧烤城的摊主召开动员会议,对烧烤油烟外排造成污染问题进行说服教育,目前烧烤城脏、乱、差的烧烤棚已全部自行拆除。同时考虑到当地群众的就业和稳定问题,西江景区执法局正在对烧烤城进行重新规范安置,设置统一规范烧烤摊位,完善烧烤摊点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景区烧烤油烟得到有效治理。

  5月6日,记者来到凯里市普舍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时,看到数十名工人在热火朝天地忙碌着,有的在清理河边的建筑垃圾,有的在进行覆土绿化。

  据了解,凯里市普舍寨水厂取水点位于清水江鸭塘街道中坝村5组的普舍寨河段,于1989年建成运行,设计取水能力2万方/天,实际日取水1.7万方,主要补充城区供水。

  我们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建筑实施了拆除,并对拆除部位进行了覆土绿化;在一级保护区实施硬隔离工程,安装了2000多米隔离网;对二级保护区中坝村实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程,工程于今年2月份开工建设,计划5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对保护区上游所有村寨实施整村推进垃圾收集清运全覆盖工程,确保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整洁。

  为更好地保护好饮用水源,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长效措施。在穿越一、二级保护区公路边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对往来车辆进行警示,建立标识标牌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提醒和宣传。分5个监控点位共安装了7个监控摄像头,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全覆盖实时监控。在水厂取水口安装了在线水质监测系统设施,对取水口水质进行在线监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第三方进行日常卫生保洁管理等。

  我会尽心尽力做好这项工作,为饮用水源的安全卫生尽一份力,让大家喝上放心水。

  据悉,下一步,凯里市将快速推进普舍寨河道环境整改治理工作,规范水功能区河道管理,建立饮用水源地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加大对河道专项执法巡查和检查,严厉打击占用河道从事污染水质和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组织并且开展河道管理红线划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河道生态建设和水质安全提供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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